开封市中心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6-06-22 17:15:51来源: 开封市中心医院

 

开封市中心医院
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6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严谨有序、客观公正,特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已被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正式聘用,在已聘用单位工作不满三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开封市中心医院一号楼(综合楼)六楼人事科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9:00至7月1日17:00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16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2016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其条件中要求高中起点的须携带高中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5、缴费: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卫生知识40分(卫生法律、法规及与招聘专业相关的知识);专业知识60分。两个科目一套试卷。
通过资格审核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5日,请考生7月3日到我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同时在我院官方网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及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个别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有序、规范严明、分级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设置面试考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试卷每一场次准备两套,常用卷和备用卷各一套,每套试卷包含两道试题,相关面试试题全程按密件程序管理。
4、技能测试:在下列项目中随机测试一项。
护理专业
(1)单人徒手心肺复苏
(2)无创血压测量
(3)穿脱隔离衣
(4)无菌技术操作(铺无菌盘、取放无菌物品)
专业
(1)单人徒手心肺复苏
(2)简易呼吸器使用
(3)穿脱隔离衣
(4)气管插管
面试及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技能测试时,面试及技能测试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核对象要按照我院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结果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我院提出申请,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均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官方网站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我院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辞聘。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招聘方案由开封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25672637、2567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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